各成人高等教育教学单位、自考助学单位、社会考生:
根据海南大学2025年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审核工作安排,依据《海南省授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办法(修订版)》(琼学位规〔2025〕2号),现将2025年下半年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及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
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1月14日
二、申请条件及规定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管理规定,品行端正。
(二)成教本科毕业生,其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考试课程总平均分高于或等于70分(按百分制计);自考本科毕业生,其专业考
试计划规定的课程总平均分高于或等于65分(按百分制计)。
(三)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成绩高于或等于80分(按百分制计)。
(四)英语水平要求:
1.(非英语专业本科毕业生)PETS-3(全国公共英语等级三级)考试笔试成绩50分以上(含50分);或海南大学举办的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英语考试笔试成绩合格;
2.英语成绩有效时间范围为取得学籍或考籍至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后两年内。
(五)毕业生应在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后两年内提出学士学位申请,超时未提出申请或申请未获通过者不再补授学士学位。
三、申请材料清单
(一)《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一份;须正反面印制,手写、打印均可;
(二)《毕业成绩单》一份;
(三)外国语水平考试合格证或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四)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无需报送证书原件;
(五)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两面复在A4纸的同一面上);
(六)2张大一寸蓝底彩色相片及同版电子相片(需求规格:jpg;内存:30K;电子版尺寸:480*640mm;以“身份证号码”命名文件);
(七)毕业论文和查重报告电子版(含AIGC查重报告,PDF格式)以“专业全称+学号或自考准考证号+姓名:论文题目(+查重报告)”命名;(查重报告日期须为2025年1月1日之后)
(八)如实填写附件3、附件4和附件5,并与毕业论文、查重报告电子版一并发至指定邮箱1024053072@qq.com。
上述材料必须准确、真实、完备、清晰,否则将无法受理学位申请。
四、申请报送要求
(一)毕业生申请报送要求
1.毕业生须准备申请材料清单中的第(一)、(二)、(三)、(四)、(五)、(七)项材料,顺序装订。
2.成教学生联系各教学单位进行报送;自考助学考生联系各助学院校进行报送;自学考试社会考生直接联系海南大学学历继续教育办公室进行报送。
3.报送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前(邮件需在截止时间前送达)。
(二)各教学单位、助学院校工作职责要求
1.做好相关通知工作。
2.收集学士学位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合格者按排序要求(先按专业代码排序;同专业内按准考证号由小到大排序)整理并上报。学位照片必须以身份证号码统一命名。
3.填报附件3:海南大学2025年(下)申请学学士学位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汇总表(电子版发联系邮箱),经办人及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6.填报附件4和附件5,直接发送电子版至邮箱即可。
五、报送单位及联系人
报送单位:海南大学学历继续教育办公室
报送地址:海南大学行政办公楼109室
邮寄地址:海南省海口市人民大道58号海南大学行政办公楼109室学历继续教育办公室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66188895/66279195
联系邮箱:1024053072@qq.com
附件:
1.《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
2.《海南省授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实施办法(修订版)》(琼学位规〔2025〕2号)
3.《海南大学2025年(下)申请学士学位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汇总表》
4.《学位上报信息表》
5.《学位论文模板规范及样例》